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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开县多人高价买到万州经济适用房》后续:购房户笑领投资款

时间:2006-06-08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重庆法制报    作者:李堂平 - 小 + 大

     据《重庆法制报.法治开县》4月19日报道 (记者 李堂平)本报2月22日报道的《交15万元现金只开5万元发票  开县多人高价买到万州经济适用房》后,引起了万州区有关部门的重视。4月13日,记者被邀请参加兴茂集团公司与购房户蒋先生的协调会。
    当日上午11时许,记者赶赴万州。协调会上,对于近15万元的现金发票却有5万余元的事,兴茂集团公司陈经理(音)表示,发票的事,因为经办人员已经走了,不好说;而何副总经理对记者说公司是包税,不存在偷逃税收。
    兴茂集团公司何副总经理以及相关人员与蒋先生进行了协调。

    兴茂公司方也承认自身存在过错。由此,在双方3个多小时的辩解中,双方达成了一致:蒋某某购买的近15万元的门面由公司代售,买卖合同由蒋先生与买者签订,不低于原购买价,手续和税收等费用由公司承担,同时保证一周内售出。
    下午近2时半,协调会在喜悦的气氛中结束。疲惫的人们都很高兴,因为事情终于能顺利解决了。

    蒋先生的话说:“多亏了报社记者,辛苦了求真务实的万州干部!”

     记者发稿前,蒋先生电话告诉记者,他已和公司方联系,20日将在公司办理相应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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